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九名董事均参加会议表决,会议决定于2004年11月3日在深圳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以现金510万元的价格收购深圳市中航阳光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中航观澜地产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控股深圳中航观澜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经营中航观澜地产项目的议案。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⒈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⒉会议日期和时间:二○○四年十一月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
    ⒊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68号航空大厦2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拟以现金510万的价格收购深圳市中航阳光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中航观澜地产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控股深圳中航观澜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经营中航观澜地产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⒈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⒉本公司聘任的法律顾问;
    ⒊截止二○○四年十一月二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⒋因故不能参加大会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表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会议登记办法:
    ⒈法人股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⒉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⒈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⒉联系人:杨祥
    ⒊联系电话:(0755)83689888—13253
    传 真:(0755)83688903
    邮政编码:518031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简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