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精神,深圳市长城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1996年度配股的决议
    ①配股比例及配股总额: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按1995年12月31 日总股 本106970000股计算,共配售32091000股。
    ②配股价格:每股9 ̄14元。
    ③配股时间:截止1997年5月30日前。
    ④资金用途:所募配股资金主要用于重点项目投资。
    ⑤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有关事宜。
    该方案须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深圳市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 证监会复审通过后实施。
    二、关于召开1996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1996年12月23日在公司本部办公楼长源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深圳市长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