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8月9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大田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中期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治理实施细则》。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