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1年8 月 24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10号圣廷苑酒店东区裙楼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陈大田、楼锡锋和郭铁军等3人,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陈大田先生主持,监事郭铁军先生记录,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大田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三年)的决议。
    附:陈大田先生简历见公司于2001年7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刊登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