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06年12月5日、12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异常,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经咨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后,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