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28日上午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兴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有7人,代表股份共156,818,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463,040股的65.49%。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55,311,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463,040股的64.86%。
    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506,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463,040股的0.6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见2006年8月2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进行的网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56,818,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全文见2006年8月2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进行的网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56,818,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全文见2006年8月2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进行的网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56,818,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全文见2006年8月2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进行的网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56,818,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目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量,公司拟从2006年起将独立董事的津贴从每年人民币四万元(税后)提高到六万元(税后)。
    表决结果:同意155,317,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04%;反对1,500,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宇锋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