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5年5月20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39,463,0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0.5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0.45元),分红前后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6日,除息日为:2005年7月7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5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将于2005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家股、法人股及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红荔路2010号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
    咨询电话:(0755)83789776
    传真电话:(0755)83789776
    咨询联系人:宋小姐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