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3月17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10号圣廷苑酒店东区裙楼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有陈大田、楼锡锋和熊军,应到3人,实到3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陈大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4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的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的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因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对公司有关财务帐务进行处理》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