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1月28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10号圣廷苑酒店东区裙楼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有陈大田、楼锡锋和熊军,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陈大田先生主持,审议关于选举陈大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经过表决,同意陈大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的票数为3票,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附:陈大田先生个人简历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五年二月一日
    附:陈大田个人简历
    陈大田,男,56岁,大专,高级政工师。曾在基建工程兵部队任团部化验员、宣传干事、组织股股长、营教导员及组织科副科长;1983年随部队转业后,先后任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富士实业公司经理、书记,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秘书处处长、工会副主席,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纪委副书记,深圳市沙河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兼)。曾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