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 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 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5年5月12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复审 同意。
    二、配股方案概要:
    1、配股比例及数量:以1994年末总股本11,212.78万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10:3, 向全体股东配股3363.834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发起人配售1446.408万股, 向法人股 股东配售471.00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1446.426万股。发起人股、 法人股均 已表示放弃本次配股权。按1994年分红派息后总股本14576.614万股折算,配股比例 为10:2.307。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4.00元。
    3、配股的认购方式:全部以直接交款方式认购本次配售的股份。
    4、咨询地点:深圳市晒布路2号310室
    联系人:任国强先生 邓有高先生
    垂询电话:0755-2292007 2237468-407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