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于1995年9月8日下午 在本集团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6285.7万股, 占公 司总股份的56%。符合有关法规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1994年度分红派息调整方案,将原定的1994年度分 红派息方案:每10股发起人股、法人股送2股红股并派发3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公 众股送3股红股并派发2元人民币现金调整为每10股发起人股、法人股、公众股均送 3股红股并派发2元人民币现金。
    本次大会及会议决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业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