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2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李建国全权授权委托董事邓有高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郑丹全权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鄢维民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全体成员、财务总监、董事局秘书、财务经理、董事局主席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邱瑞亨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在董事局下设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部门的议案。
    会议通过董事局下设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组,聘任周可添为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组组长,余毓凡为副组长,郭安元为工作组成员。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