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7,890,89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36%)其中的68,945,4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68%)为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一年期贷款人民币1亿元提供质押担保,并与2002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贷款款项已于2002年12月9日全部到帐。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