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交 易近日出现异常波动, 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 本公司股票于 2002年6月25日上午9∶30起停牌1个小时,10∶30起恢复交易。
    经本公司董事局确认,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 董事局声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请投资者正确分析和判 断市场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