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深圳市鸿基(集团) 股份 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深圳市罗湖区鸿基大厦裙楼七层商业用房和塔楼第二十五层部分 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共计1917.91M2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0年11 月 30日。评估目的是为确定待售房出售价格(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委托 评估的待售房出售给公司股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我公司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 原则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经现场查勘, 对该资产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2,752.0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 伍拾贰万零玖佰元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自2000年11月30 日起至2001年11月29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项目负责人:王渝江    法定代表人:陈贤荣 评估报告复核人:罗秀贞
    200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