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9:30—10:30 在深圳蛇口明华 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本公司召开二零零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刊登于 2001年9月26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6,512,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51.88%,其中,内资股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8,417,11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0.11%;外资股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8 ,095,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1.77%。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解聘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76,512,9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0%(其中内资股68,417 ,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38.76%;外资股108,095,882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总数的61.24%);
    反对:0股;
    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01年度会计报表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76,512,9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0%(其中内资股68,417 ,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38.76%;外资股108,095,882股,占出席会议股份 总数的61.24%);
    反对:0股;
    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勤律师事务所徐寿春先生出具了《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 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