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 2001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深证办发字[2001]73号文的精神,本监事 会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实施指引》的要求。对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萧灼 基先生、祁天顺先生(Mr. Erik BΦgh Christensen)、韩小京先生的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三人符合该指引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条件。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