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01年4月4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 批准本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 批准本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批准本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批准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根据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2000年度本公司实现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461,965,079.10元, 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461,965,079.1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052,665.62 元以 补足注册资本的50%,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23,098,253.96元;按照每10股2.00元 人民币(含税)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分派股利68,040,279.60元人民币; 保留未分配 利润341,773,879.92元。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有效。
    5.批准2001年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 2001年中期将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200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20%以上,2000 年度未 分配利润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为20%以上。
    (3)2001年度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为20%以上。
    6.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