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2001年3月16日国内有关媒体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澳大利亚Macfield集团公司(“Macfield”) 签署有关销售协议一事 进行了报道,就此,本公司补充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1年3月15日在深圳与Macfield 签署了特种铁路运输设备出口销售 协议。协议为期5年,协议主要内容为:本公司将与Macfield合作,每年设计、 制造 数百台内陆联运特种铁路集装箱和铁路货车,用于澳大利亚铁路高速货运行业。
    据澳大利亚方面估计,协议期内,协议所涉及的交易金额累计可能达到2亿美元。
    协议的签署及执行, 将有利于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的产品进入澳大利亚内陆货 运装备市场。有助于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为现代化交通运输提供装备和服务”战 略目标的实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