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七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八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完成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自查事项和相关制度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org.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cimc.com)。
    欢迎监管部门、广大投资者、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监督指正。
    专线咨询电话:0755-26802646、26802706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