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经过讨论决定在本公司实施1996年度利润分配后的适当时间,增加发行B 股 4800万股,并提请本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批准增加发行4800万股B 股并授权公司董 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是次增加发行B股事宜。
    上述增加发行B股计划应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实施。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