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6月22日,《京华时报》及其网站刊发了《大股东拒绝对流通股东做出任何补偿承诺 基金大幅减持中集集团》的记者署名文章,随后上述文章被多家财经、证券网站予以转载,公司也接到大量的投资者和股东咨询。为了避免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受到误导,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在股权分置方面,本公司正在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将按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进行。
    二、本公司经征询大股东,大股东回复没有对本公司进行全面对中集集团进行全面收购的计划;中集集团不存在因大股东全面收购而退市的可能。
    三、对相关不实的报道,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提醒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关注公司有关公告,勿轻信传言和没有事实依据的媒体报道。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