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10 日上 午在深圳蛇口南海酒店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持股总数为10944.14万股, 代表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总股份70.79%。经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相关议案,以投 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报告或决议:
    (1)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1995年度监事会报告;
    (4)关于1995年度利润分配的决议,同意对每10股发行在外的股份派送3股红 股和3元人民币现金;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一;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二;
    (7)关于改选董事会的决议, 本公司原任董事尼尔森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 公司董事职务,本次股东大会增选倪又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