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8月8日(周四)上午在本公司2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2人,实到监事2人,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通过“关于2002年半年度报告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
    公司接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检查分局〖2002〗深地税三检字第28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1999年相关税款及罚款与滞纳金927,280.57元,上述事项追溯调整到1999年会计年度,共计减少1999年度净利润927,280.57元。
    公司于2002年6月份通过自查补交2001年房产税等203,157.66元;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光电子有限公司对2001年增值税进行汇算清缴,进项税转出260,563.80元(影响净利润数为132,887.54元)。上述事项追溯调整到2001年会计年度,减少2001年净利润336,045.20元。
    以上追溯调整共减少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公司净资产1,263,325.77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追溯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