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南海市佰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就受让北京华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大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大通")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权转让概述:
    2002年4月21日,本公司与北京华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受让北京华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大通法人股12,606,990股,转让价格为每 股1.30元人民币,转让总金额16,389,087元人民币。
    2002年4月21日,本公司与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受 让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大通法人股5,105,700股,转让价格为每股1. 30 元人民币,转让总金额6,637,410元人民币。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该等深大通法人股17,712,690股,占深大通 总股本的19.58%,成为深大通第二大股东。 北京华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桥 能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本公司创立于1997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邱丽娟,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 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投资,截止2001年底,公司总资产2.05亿元,净资产4709万元, 2001年主营业务收入369万元人民币。 目前本公司投资的房地产项目——穆天子山 庄,拟投资2亿人民币以上, 是广东省罕见的超大规模的以北美风格为特色的纯别 墅楼盘。
    本公司的股东目前是邱丽娟(股份比例为70%),李笑英(股份比例为30%)。
    三、本公司在上述受让股份中所需资金由本公司自行解决。
    四、我公司承诺:
    1、 本公司无关联法人;
    2、 本公司与出让方的产权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与出让方北京华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任 何直接或间接的产权关联关系;
    3、 本公司存在受托行使公司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说明如下:
    2002年1月14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股份托管协议》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000万股 委托给我公司管理。上述托管公告刊登于2002年1月17日《证券时报》
    4、 上述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法人及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高管人员未持有和买卖深大通已上市流通股份;
    5.上述股份转让均是依据当事双方达成协议进行,未采取公开拍卖或者其他公 开征集受让人的形式。
    五、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六、备查文件:上述《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南海市佰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