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4月17 日(周 三)在公司本部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共有9人参与传真表决, 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 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同意聘任杨木冈 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备查文件: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7日
    附:杨木冈 先生简历
    男,24岁,1998年投资经济专业本科毕业
    曾先后在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聚友集团投资部从事投资管理 和董事会事务。2001年底加入本公司,任职投资部投资银行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