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3月11日(周一)上午9:30在本公司大会 议室举行。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 名,代表股份44,712,690股,占 公司股本的49.41%,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夏杨军先生主持。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项提案同意股份447126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 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该项提案同意股份44712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该项提案同意股份44712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项提案同意股份44712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修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提案同意股份44712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提案同意股份44712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七、审议通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提案同意股份44712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八、审议通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提案同意股份44712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九、审议通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议案
    该项提案同意股份44712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出席会议并对大会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出具的 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规范意见》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
    1.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各项提案。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