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公司董事、监事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体现“责任、风险、利 益一致”的公平原则,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特制订该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所指的董事、监事是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 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召集人、监事、职工监事等。
    二、薪酬原则:
    董事、监事的薪酬水平与董事、监事的工作任务,以及同行业收入水平保持一 致。主要综合考虑董事、监事对公司关注程度、公司资产规模、利润基数、同行业 收入水平等;
    三、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标准按照上述原则来制定,并提交于年度股东会审 议。
    四、薪酬标准:
    薪酬标准按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次数进行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次。
    五、以上薪酬标准为税后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董事、监事薪酬于董事会召开当日起次月计算发放。
    六、公司应当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七、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