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对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作出如下 决议:
1995年度净利润 16570283.45提取法定公积金10% 1657028.35
提取法定公益金8% 1325622.68
分红基金82% 13587632.4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62846.73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3850479.15
    本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拟定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50元,每10 股送0.5股;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送1股。
    本分配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99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