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以及公司第三大 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 现将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海市佰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托管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2002年1月14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海市佰骏物业发展有限公 司签订了《股份托管协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大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000万股委托给南海市佰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
    2、托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托管股份过户至受托方名下之日止,在 托管期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股份的表决权、 收益权及管理权委托 给南海市佰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南海市佰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创立于1997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邱丽娟,注 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投资。
    南海市佰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目前是邱丽娟(股权比例为70%), 李笑英 (股权比例为30%)。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海市佰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也在进一步磋 商有关股份转让事宜,本公司会持续披露相关消息。
    5、本次托管行为没有改变公司原法人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6、本公司的董事、 监事以及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到目前为止均未持有深圳大 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也没有在最近6个月内买卖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流通股份的行为。
    7、本次托管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股份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