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董事会研究,第三次股东大会决定于1996年5月27日下午3时召开,现将有关 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资格
    凡截止1996年4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 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批准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199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
    4、审议批准1995年度公司分红派息方案;
    5、审议决定1996年度公司投资计划;
    6、审议修订公司章程;
    7、其他。
    三、报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或法人单位证明 (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于1996年5月27日下午2 点30分前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手续。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华侨城东部工业区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华侨城加油站路 口向北300米)。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人:田琪华
    3、联系电话:6607966-125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4月26日
    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日期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