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公司就有关出让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1年4月28日与中智富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以每股 人民币1.13元的价格转让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900万股, 占股份总数 的9.95%,转让金额10,170,000元。
    二、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简称深大通A,股票代码0038,上市地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所在地为深圳 市。
    三、本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1992年10月8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 法定地址为北 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现主要负责人为赵大建。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承销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有价证券;发行、代理发行债 券;有价政权抵押、贴现;开展基金业务;有价证券的代保管、过户、见证;代理 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境外证券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其它金融业务。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
    本次深大通法人股转让数量为900万股,占总股本数的9.95%,转让价款1,017 万元,全额现金支付。协议签订时间为2001年4月28日, 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署后即 刻生效。
    五、本公司所持有的深大通法人股900万股,经本次转让后, 本公司不再直接 或间接持有深大通股份,也不存在委托他人行使深大通的股东权利的行为。
    六、本公司与受让方关系
    本公司与受让方中智富投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产权关联关系,也不 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其中包括就深大通的其他股份、资产、负债、业务或者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问题。
    七、截止本公司公告刊登之日,本公司无关联法人,且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持有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流通 股份。
    八、自公司公告刊登之日前六个月至公告刊登日,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本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行为
    九、本公司没有签署过包括含有禁止或限制本次股份转让条款的合同及文件
    十、本公司不存在判决、裁定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况。
    十一、本公司与受让方约定,将于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本 次转让股份的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200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