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3月26日(周一) 上午9:00在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际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林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帐的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2000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4,139,632.59元, 结转上年度未 分配利润-64,461,204.66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321,572.07元。 由于公司无利润可分,董事会决定:200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此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01 年度利润将全部用于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因此,公司2001年度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特别处理的申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00年度审计报告中解释说明涉及事项的报告》
    8、聘任王琳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9、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为明确投资权限,提高工作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投资权限作以下 授权:(1)公司对公司自身项目、 对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的单项(指同一项目)投资 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含30%)的投资项目, 授权公司董事会 审议决定;(2) 公司的其他对外单项(指同一项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 净资产10%以下(含10%)的投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3)以上两款中 涉及到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时, 必须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执行。
    12、同意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