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关于深大通公司已被查封资产进行拍卖的通知书,函告:该公司已接受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委托书(2006)郑执字委拍第33号《拍卖委托书》,对深大通公司享有的所有权及租赁权的如下房产,定于2007年1月15日上午10点进行公开拍卖:
    1、位于深圳市侨城东街4栋204号、4栋303号、4栋203号、7栋302号和桂花苑U区公寓U1栋206号、W区公寓W1栋402号共6套房产;
    2、深圳市华侨城东部工业区E-4栋厂房11年的租赁权;
    3、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大通工业城的土地使用权(不含9号厂房所占土地)共57774.76平方米,6号、7号、8号、10号、宿舍楼和职工食堂5处房产的产权,41-45号厂房34年租赁权;
    4、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长春花园29栋4层401号,29栋4层406号、29栋3层306号、29栋2层206号、26栋3层302号、27栋4层402号、27栋4层401号、27栋2层201号共8套房产,该8套房产系深圳市宝安区公明物业发展总公司开发并管理,无房产证。
    此次房产拍卖的直接原因系公司曾在2003年7月在工商银行深东支行贷款7000万元(关于贷款情况的信息披露详见2003年7月17日、2004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此贷款的担保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履行了担保债务,代公司向银行偿还清了全部贷款,进而形成对本公司的债权,其后该公司股份将此债权于2004年7月转移给了河南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此贷款到目前仍无力全额偿还。债权人河南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我公司的以上资产进行了查封、冻结,(关于资产被查封的公告详见2006年11月24日C24版《证券时报》),现对已查封的资产予以执行,并向公司出具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其评估价格为7400万元,根据诉讼进程,将于2007年1月15日上午10点进行公开拍卖。
    本次拍卖的资产为目前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因此本次查封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重大的不确定性。
    同时,公司已连续二年亏损,2006年全年业绩预计亏损5400万元,公司已刊登预亏公告(详见200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