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8月18日(周四)上午在公司本部华侨城东部工业区东E4栋3楼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8月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参加表决的有监事陈璇女士、王珏先生、程占应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