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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A 项目:公司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仲裁、诉讼公告
2004-09-24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资经营深圳大通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合同争议仲裁案

    1、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04年9月2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华南分会)函寄[2004]中国贸仲深裁字第76号裁决书。就《合资经营深圳大通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合同》争议案作出裁决。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03年10月11日本公司接贸仲委华南分会来函称已受理申请人中央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合营企业深圳大通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外方股东)就《合资经营深圳大通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合同》的争议向贸仲委华南分会提出的仲裁申请。本公司(被申请人)于2003年12月12日向贸仲委华南分会提交了"反请求申请书"及证据材料。2004年1月16日,本公司接贸仲委华南分会开庭通知书,定于2004年3月5日开庭审理"合资经营深圳大通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合同争议仲裁案"。2004年3月5日公司委派律师及公司代表出席庭审,由于仲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未能达成一致,仲裁庭待双方提供补充证据后,再行仲裁。其后本公司向仲裁庭提供了相关证据。2004年9月21日,本公司接贸仲委华南分会函寄[2004]中国贸仲深裁字第76号裁决书。就《合资经营深圳大通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合同》争议案作出裁决。

    3、裁决情况

    贸仲委华南分会 [2004]中国贸仲深裁字第76号裁决书对《合资经营深圳大通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合同》争议案裁决如下:

    (1)本公司应将深圳宝安区公明镇大通工业城9号厂房的产权转移登记到深圳大通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名下。

    (2)本公司应补偿申请人中央国际有限公司办理本案所支付的部分费用人民币3万元。

    (3)驳回申请人中央国际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

    (4)驳回本公司的全部仲裁反请求。

    (5)本公司承担申请人中央国际有限公司仲裁费用港币80251.35元。自仲裁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人支付。

    对上述仲裁结果,本公司认为适用法律不当,事实依据不足,本公司将向有关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该裁定的申请。

    4、本次公告前本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5、本公司已对合营企业深圳大通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按全额计提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因此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

    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诉讼案

    1、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机构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中院")。深中院于2004年9月21日向本公司送达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民事起诉状。

    2、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案原告为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罗湖支行"),本案被告为本公司(被告一)与遵化新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二)(以下简称"新利能源")。

    本公司于2004年1月20日与农行罗湖支行签定了合同编号为深圳罗湖农银借字2004第81101200400000098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4年1月20日至2005年1月20日止;2004年2月6日本公司与农行罗湖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深圳罗湖农银借字2004第81101200400000119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4年2月6日至2005年2月6日止。

    针对上述两份《借款合同》,农行罗湖支行均与新利能源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上述两份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借款期间,因担保单位不能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农行罗湖支行向深中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借款合同》、原告与被告二签订的《保证合同》;(2)、判决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利息、复利、逾期息;(3)、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4)、判决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及原告支付的差旅费。

    3、本次公告前本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4、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

    三、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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