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4月21日(周三)在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共有7人参与通讯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4年5月28日(周五)召开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4年5月28日(周五)上午10时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航都大厦26楼公司本部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04年12月27日、2003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04年5月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5月24—26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4:00时。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航都大厦26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
    ⑴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⑵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航都大厦26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755-83790793
    传真:0755-83790776
    邮政编码:51803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1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