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2月6日(周五)在公司本部航都大厦26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及授权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议案
    鉴于公司贸易业务发展的需要,新增贸易项目对流动资金需求大,公司决定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叁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同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上述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文件。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