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大通A
    股票代码:00003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1043号
    经营地址:上海市水城路680弄2号楼603室
    邮政编码:200336
    联系电话:021-62293808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12月17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出让方本次转让的股份为法人股,其转让不涉及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有关的《股权 转让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深大通: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出让人: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港银、受让人、本公司:指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股发起人法人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05%)之行为
    元: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1043号
    经营地址:上海市水城路680弄2号楼603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号码:310105200591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民营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企业投资咨询,企业资产委托管理。(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5747642239
    通讯地址:上海市水城路680弄2号楼603室
    邮政编码:2003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陈晓平、施辰二个自然人共同出资创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 ┌───┐ │陈晓平│ │施辰 │ │ 90% │ │10% │ └─┬─┘ └─┬─┘ │ │ └──┬──┘ │ ┌───────┴─────┐ │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大股东陈晓平先生以总出资额90%的比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人董事组成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 其他国家 在其他公司 居住地 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兼职情况 陈晓平 董事长 中国 上海市 无 无 施辰 董事 中国 上海市 无 无
    (四)截止本报告书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深大通的情况
    本公司于2003年12月15日与国泰君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国泰君安持有的深大通发起人法人股10,00,000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05%,成为深大通第三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内容
    股份受让方: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出让方:国泰君安证券股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法人股10,000,000股
    比例:占深大通总股本的11.05%
    股份性质:法人股
    转让价格与价款:每股价格人民币1.13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11,300,000元
    协议签订时间:2003年12月15日
    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双方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深大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不存在其他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股权行使的其他
    安排、其余股份的其他安排等事宜。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陈晓平
    2003年12月17日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大通A
    股票代码:0000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商城路61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10,000,000股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12月16日
    重要声明
    一、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本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深圳大通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四、 转让方本次转让的股份为法人股,其转让不涉及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有关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大通: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港银:指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0,000股发起人法人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05%)之行为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公司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商城路618号
    3、注册资本:370,000万元
    4、注册号:3100001006150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经营期限:长期
    7、税务登记证号:国税沪字31004463159284x号
    8、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9、联系电话:021-62580818
    10、邮编:200042
    11、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证券的代保管、鉴证;代理证券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
    (二)本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预[2002]89号》文批复的内容,其中:国家股1,733,200,940股,占46.83%;国有法人股1,662,834,899股,占44.94%;社会法人股304,364,161股,占8.23%。
    本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是否取得他国或地区的居留权 居住地 祝幼一 董事长 中国 无 上海市 刘慧敏 总裁、副董事长 中国 无 上海市 王益民 监事会主席 中国 无 上海市 陈步林 副董事长 中国 无 上海市 符学东 副总裁 中国 无 上海市 陈耿 副总裁 中国 无 上海市 庹启斌 副总裁 中国 无 上海市 李梅 副总裁 中国 无 上海市 贾绍军 副总裁 中国 无 上海市 华一沨 副总裁 中国 无 上海市
    (三) 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代码 公司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600743 ST幸福 35,284,005 7.99%
    二、本公司持股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深大通股份的情况
    截止签署持股报告书之日,本公司持有深大通10,000,000股发起人法人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05%,为深大通第三大股东。
    (二)本次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人持股变动情况
    1、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3年12月15日,本公司与上海港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深大通10,000,000股发起人法人股(占深大通股本总数的11.05%,为第三大股东)转让给上海港银,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11,300,00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深大通的股份。
    2、以上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无买卖深大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本公司高管也无买卖深大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其他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股权行使的其他安排、其余股份的其他安排等事宜。
    本公司无限制此次股权变动的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
    本公司所持有的深大通法人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深大通未清偿的负债,不存在让深大通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深大通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签注日期:200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