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7月31日(周四)上午在公司以传真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通过“关于2003年半年度报告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2003年4月20日收到深地税三函[2003]187号文,同意应收帐款坏帐损失2,737,657.82元在2002年税前列支,可抵减2002年企业所得税410,648.67元,抵减后可增加2002年未分配利润410,648.67元。
    以上追溯调整共增加公司净资产410,648.67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追溯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