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7月15日(周二)在公司本部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共有6人参与传真表决,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股东大会提案
    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做出的“关于提名换届董事的议案”修改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由7人组成:
    董事候选人(4人):王贺光女士、王峰先生、龙宪章先生、夏杨军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朱小平先生、张永国先生、高宗泽先生。
    首次公告的候选人简历附后。
    第四届董事会将在届满后至换届选举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继续履行职责。现任董事承诺在此期间一如继往,勤勉尽责,不做有损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决策及行为。
    二、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李晓勤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聘任应玉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关于顺延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修改临时股东大会提案,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将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延至2003年8月15日上午10:00(周五)召开,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关于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不变,公告于2003年5月31日的《证券时报》。
    四、同意公司银行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贸易业务发展的需要,批准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深东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授权经营班子对上述借款在不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金额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文件。
    备查文件: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15日
    附件:新增的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宗泽,男,64岁,法学硕士,曾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副总审律师、副主任,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市孚晟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国际律师联盟副主席、中国分会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小平教授,男,54岁,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任获得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津贴。现在为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工商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教授会现任会长。
    董事候选人王峰,男,34岁,曾任深圳市声广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湖北省有限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龙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旗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朱小平先生、张永国先生、高宗泽先生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15日
    附件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高宗泽,作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六、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七、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八、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高宗泽    2003年7月15日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朱小平,作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 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朱小平    200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