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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4月18日(周五)在公司本部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共有6人参与传真表决,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通过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备查文件: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