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上海新延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受让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持有的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大通")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权转让概述:
    2001年12月3日,本公司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大通实业股有限公司法人股27,000,000股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3.90元人民币,转让总金额105,300,000元人民币。现上述股份转让取得了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561号文)批准,同意该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7,000,000股股份,占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4%,成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芦功林,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蓬莱路285弄4号,公司的营业范围是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承办公司所属场地发布国内广告;商务、文化活动策划、咨询服务;展示展览;礼仪和会务服务;百货、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纸制品、金属材料、通信器材销售。
    截止2001年底,净资产30181万,2001年净利润218万。
    本公司的股东目前是上海美宁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38%),上海钰越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34%)和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10%),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18%)。
    上海美宁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925号,营业范围:开办技工贸结合的高新技术产业及系统内各类产品,投资入股,兴办经济实体;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等。
    上海美宁投资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珠海市信和发展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珠海市信和发展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自然人李文军,李文军,男,汉族,38岁,持有珠海市信和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比例50.01%。
    三、本公司在上述受让股份中所需资金由本公司自行解决,并以现金支付。
    四、本公司承诺:
    1、 本公司与出让方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产权关联关系;
    2、 除以上所披露的本公司股东外,本公司没有其他关联法人。
    3、 本公司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签订了《股份托管协议》,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将持有的深大通法人股2700万股委托给本公司管理,托管期限直至本次股权过户为止。
    除上述股权托管外,本公司不存在受托行使公司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4、 本公司暂时未有对深大通的经营、重组计划。
    5、 本公司承诺持有深大通股份的期限将不少于一年。
    6、 上述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法人及本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未持有和买卖深大通已上市流通股份;
    7、 上述股份转让均是依据当事双方达成协议进行,未采取公开拍卖或者其他公开征集受让人的形式。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此次受让股权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有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受让标的股权;《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六、备查文件:上述《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延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