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1年7月25日上午 11 时,在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多功能厅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朱天发监事长主持,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公司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 增股本。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监督, 现就有关 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以及对股东大会议案、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依法 规范运作。
    2、公司董事、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行为,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的程 序合法、依据充分。
    4、公司在报告期内所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计划投资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5、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程序完备,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