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7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7月23日(周一)下午15:30时,在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到会董事15人,其中黄速建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于秀峰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此外,公司6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魏文德董事长主持,经过投票表决,两项议案均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具体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二、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关于证券市场投资的内控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