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配股方案, 已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深证办发字[2000]号234号文初审同意,并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号241号文核准。
    《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1年1月18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 大公报》上,该《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 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为方便广大投资 者,现将该《配股说明书》所载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售方案
    1、配股类型:普通股;
    2、配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3.4元;
    4、配股比例: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35,640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3 股向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进行配售;
    5、配股数量: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人民币认购326.8万股, 其余部 分放弃;鉴于目前公司B股市价远低于配股价,主要B股股东已承诺放弃配股权; 社 会公众股股东可配1,009.8万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总额为1,336.6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
    6、股权登记日:2001年2月15日;
    7、除权基准日:2001年2月16日。
    二、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2001年2月19日起至2001年3月2日止(期内证券交易日 ), 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和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配股缴款期限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在股票托 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001年2月15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深 南电A”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每股价格13.4元, 配 股不足一股部分不予配售,社会公众股股东获配股权简称“深南电A1”,代码“8037” 。
    若投资者在2001年2月16日(除权日)至2001年3月2日办理了“深南电A”股票的 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2)国有股、法人股股东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
    (3)B股股东配股认购方式:B 股股东在配股缴款期内向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提出书面配股申请,配股价为13.4元人民币/股, 按配股缴款期十个工作日 的平均汇率折算为港币配股价,款项先汇至主承销商指定帐户,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 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10∶3)后取整。
    3、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本次配股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织承销团,配股缴款期满后, 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国有股及法人股的配股部分由承 销团代销。
    三、配股股票的交易
    1、社会公众股获配股票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工作结束并刊登股份变 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本次国有股、法人股配股认购部分暂不上市流通;
    3、B股股东通过主承销商代为认购的B股部分即时可以流通。
    4、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配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在2001年1月18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大公报》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