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和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下达地方电厂2006年度7-10月份燃油补贴的通知》(深贸工电字【2006】152号),就深圳市燃油电厂2006年度7-10月份的结算电量予以适当补贴,燃气轮机9E类型发电机组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0.102元/千瓦时,根据公司下属深圳南山热电厂该阶段的上网电量,本公司为此将获得补贴人民币14,111.963万元,该补贴金额已全部到帐。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