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发文《关于关停南山电厂“以大代小”被替代机组和华中电厂小柴油机组的通知》(深贸工电字【2006】141号),要求本公司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在今年底做好公司下属深圳南山热电厂“以大代小”方案中被替代5、6、8号机组的关停工作,深圳供电局从2007年起将不再购买以上机组的电量。目前,本公司上述机组的关停工作正按计划进行,从今年11月份起已经退出日常的发电生产。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