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6年8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00时在东莞市三正半山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到会董事14人,魏文德董事长、王建彬副董事长、孙玉林副董事长、傅博董事总经理、贺迎一董事、黄速建独立董事、周成新独立董事、徐景安独立董事、于秀峰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赵效董事和于春玲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均授权魏文德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仲澄溧董事和李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均授权王建彬副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刘占军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黄速建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魏文德董事长主持,经投票表决,各项议案均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具体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6年上半年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中期利润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境内外版)》;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烟气余热循环经济项目的报告》;
    鉴于深圳市发改局于本月2日下发《关于同意开展深南电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原则同意将本公司申报的烟气余热利用项目作为深圳市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性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评审等前期工作。
    五、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中山南朗电厂油改气项目的议案》;
    同意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本年度在投资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实施中山南朗电厂燃油改燃气项目,如未来厂外供应系统(天然气调压站部分)投资费用由上游供气方承担,则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的总投资额将相应减少。
    六、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南山热电厂#5、#6、#8机组资产的议案》。
    授权经营班子开展对南山热电厂#5、#6、#8机组的处置工作,并参照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对以上机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为基础,采取一次性转让的方式进行处置;同时,原则同意开展在南山热电厂新建设一台9E型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的前期工作。以上机组正式处置时,将对具体情况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