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山市物价局和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关于调整我市高来高去油机上网电价浮动补贴的通知》(中价[2006]56号),从2006年5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我公司控股80%的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中山南朗电厂)高来高去上网电价,按燃油价成本进行补贴,补贴后的上网计价标准为人民币0.79元/千瓦时,即减去临时上网电价人民币0.457元/千瓦时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补贴人民币0.333元。
    为解决电力供应紧张的严峻局面,中山市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调峰电力认购方案,对计划内的调峰发电进行成本补差,中山南朗电厂2006年1到4月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0.183元/千瓦时。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